曾经读到一篇文章说某大学生去一家英国公司面试,面试官给每人发了一张纸,上面只有一道简单的题目:英国每年买几个高尔夫球?没有其他数据,要求在40分钟内完成。
看到这个无厘头的题目,大学生几乎傻眼。既来之,虽不知具体答案但总可以说说自己的解答思路,于是她开始在纸上将自己的思路写下:球的数量与市场需求有关,市场需求与人口有关,再假设最有可能打高尔夫球的50岁至45岁之间有多少人,多久一次,需要用多少球,为使数据精确,还写明了如何进行抽样调查……阐述完毕后她提交了答卷。两周后收到了该公司的录用通知。
其实,大学所学并不只是储存在大脑记忆库里的书本知识、固定答案,更是一种分析问题的方法。近日,网络上流行一个“口袋技能”的说法,顾名思义即无论身处哪一行业,哪些岗位,都能随时拿出来用的技能,包括思维能力、沟通能力、团队合作能力、应变能力等。许多用人单位并不强求人才的对口,而更看重员工的 “口袋技能”,大学教育应更注重学生素质和技能的培养。在我看来这里的学生素质指的就是良好的品性,正直、诚实的为人处世之道;而技能,一是指知识与技能,二是做任何工作所需要的通用技能,如语言沟通、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德才兼备。大学的学习,社团活动的参与不仅在积累丰富理论知识,更重要的是在潜移默化中训练一种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方法,这是一个合格大学生最需具备而又容易被大学生们忽略的。
步入大学,很多同学疑惑不知如何处理大学所学与未来职业?比如有同学问我:“ 胡老师,本人对广告学真的很感兴趣,但不是学广告学的,稍微搭点边儿,您认为我毕业后还能进入广告行业么?”这位同学毕业后能否进入广告业不能就此定论,因为走向社会后你会发现与未来所从事的职业并没有太直接的关联,尤其是当你毕业10年、20年后再回头对比自己所学时,这个现象会更加明显。
美国总统奥巴马上台后提任了美国法院首位拉裔大法官Sonia Sotomayor,如果按照中国的常规推理这个大法官应该是法律出身。但事实并非如此,这位大法官本科所学是历史。其实大学的学习目的不是赤裸裸地为工作而学!在这个问题上似乎中国学生表现得比较功利化,比如,一个学生毕业后想经商,他可能报考的会是市场营销,而如果一个学生毕业后的定位是职业经理人,那他的十有八九会是管理类,可能还想读个MBA。这种想法完全合乎逻辑,也无可厚非,然而在我看来大学里就像一个圈子、一个平台,你可能会认识很多这方面的人,但的学习不仅仅是书本知识,更重要的是通过知识的学习培养一种思维方式、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,这些能力不受所限,能让你终身受益。
爱因斯坦说:教育就是当一个人把在学校所学全部忘光之后剩下的东西。为什么本科学历史的人也能成为美国大法官?学历史可以很好地培养一个人批判性阅读和思考的能力,而这种能力恰是美国法官最应具备的能力。他们需要阅读大量的法庭记录,并且进行分析、推理等工作。这种能力正是本科时历史培养起来的,所以学历史的人最终能成为美国法院大法官也就在情理之中了。事实上,美国法学院录取委员会对未来法学院的学生有过建议:法学院想要的学生是那些具有批判性思维能力、有良好的写作技能、对塑造人类经验的各种力量有相当理解的人。其实学什么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你通过这个培养了一种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,能力的培养才是根本。
我们通常说一个人具备某种能力往往是因为其“显性”特征,比如你学会计可能别人会认为你具备相应的会计知识、基础,而你参加一个文学社团可能别人会认为你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。但是还有一种“隐性”的能力其实是更重要而通常容易被忽略的,比如说学过会计的人工作上会比较精细,对数字的处理能力比较强;而参加过文学社团的人,可能他具备文字上的严谨性,处理问题比较有条理,同时具有看问题的辨证思维能力……这些能力一旦养成将陪伴我们一生,而成功真正的后劲往往在于这些“隐性”的能力。并非学什么就可以成为什么样的人才,它们之间的联系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密切。马云大学学的是英语,但现在他是中国电子商务的领军人,相反很多学MBA出来的学生并不能如心所愿进入企业的管理岗位,可能做了策划工作,或者一名普通的营销职员。
大学是每个人塑造良好品性的关键时期,大学之学,不在于学什么,做过什么事,而在于我们是怎样去做的。因为的学科知识可能被遗忘、被折旧,大学的真正所学是通过知识的学习、社会实践的参与、课外知识的涉猎获取一种思维方式、沟通与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,并在这些能力的培养中培养良好的自我素质,这种能力和自我素质的塑造才是大学教育之后剩下的东西,这剩下的东西才是你未来安身立命的真正资本!